政務微信
和林信訪
索 引 號 | 11150123011702745T/2024-00039 | 主題分類 | 司法 |
發(fā)布機構 | 司法局 | 文 號 | |
成文日期 | 2024-11-28 | 公文時效 |
縣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qū)、市和全縣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決策部署,持續(xù)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呼政辦發(fā)〔2021〕6號)要求,縣司法局牽頭組織協(xié)調縣級部門梳理保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現(xiàn)將《和林格爾縣本級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和林格爾縣本級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通用清單》(2024版)予以公布,請各部門認真抓好落實。清單實行動態(tài)管理,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及工作情況動態(tài)調整并及時公布。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誰設定、誰梳理、誰主管、誰確定”的原則,縣級執(zhí)法行政機關負責研判確定出本部門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和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此次公布的縣本級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和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不是對現(xiàn)有事項的固化,縣級執(zhí)法行政機關將建立動態(tài)管理機制,在充分聽取和吸納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取消和減少證明事項,不斷擴大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的實施范圍。
?
附件:和林格爾縣本級證明事項保留清單、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docx
1.和林格爾縣本級證明事項保留清單
2.和林格爾縣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
??
??????????????????????????????
?????????????和林格爾縣司法局 ???
?????????????????????????????2024年11月28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主辦單位: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政府網(wǎng)站標識碼:1501230002 網(wǎng)站支持IPv6
聯(lián)系電話:0471-7192805 蒙ICP備16006134號-1 蒙公網(wǎng)安備15012302000166號
聯(lián)系地址:內(nèi)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城關鎮(zhèn)新民街北2號 積分統(tǒng)計查詢
索 引 號 | 11150123011702745T/2024-00039 |
---|---|
主題分類 | 司法 |
發(fā)布機構 | 司法局 |
文 號 | |
成文日期 | 2024-11-28 |
公文時效 |
縣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qū)、市和全縣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決策部署,持續(xù)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呼政辦發(fā)〔2021〕6號)要求,縣司法局牽頭組織協(xié)調縣級部門梳理保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現(xiàn)將《和林格爾縣本級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和林格爾縣本級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通用清單》(2024版)予以公布,請各部門認真抓好落實。清單實行動態(tài)管理,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及工作情況動態(tài)調整并及時公布。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誰設定、誰梳理、誰主管、誰確定”的原則,縣級執(zhí)法行政機關負責研判確定出本部門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和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此次公布的縣本級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和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不是對現(xiàn)有事項的固化,縣級執(zhí)法行政機關將建立動態(tài)管理機制,在充分聽取和吸納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取消和減少證明事項,不斷擴大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的實施范圍。
?
附件:和林格爾縣本級證明事項保留清單、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docx
1.和林格爾縣本級證明事項保留清單
2.和林格爾縣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
??
??????????????????????????????
?????????????和林格爾縣司法局 ???
?????????????????????????????2024年11月28日???